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农产品(含初级农产品、农资产品,下同)、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院制剂,下同)、化妆品、医疗器械、工业产(商)品及其他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和仲裁检验(定);受托承担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技术审评)工作;依法开展计量器具检定、测试、校准和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检测工作;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尊龙凯时平台登录的技术支持和咨询信息服务。
(二)依法受理相关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委托检验、检定测试。
(三)利用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为生产企业产品研发、制定企业和地方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实验验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提供技术指导、知识培训、业务咨询服务,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整体提升,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编制、修订及其实验验证工作;开展产品检测方法、技术规程、质量及技术标准等科研工作。
(五)指导县(市、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的业务技术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有关职责分工。
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职能部门负责根据监管执法工作需要编制年度检验检测工作计划(含质量标准、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相关内容)和所需经费预算、抽样送检(或委托抽样)、接收样品检验检测报告及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等工作;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业务部门为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争取检验业务、项目建设、政策性资金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
2.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根据年度检验检测工作计划开展委托抽样、接收样品、样品检验检测、按照“谁委托、谁送样、报送谁”的原则发送检验检测报告、按规定程序要求填报检验检测系统数据、年度检验检测结果分析报告等工作。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作。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发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技术审评)方案、通知;市食品生产技术审评中心负责根据方案通知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工作。